拍卖:新AZG911号东风日产牌汽车
发布时间:2019-11-20 浏览次数:962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11时至2019年12月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云建兵名下新AZG911号东风日产牌汽车。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品牌型号:东风日产牌DFL6491VAL2;车辆识别代号:LGBR4DE41GR022263;发动机号:207302D;注册日期2017年1月12号;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身颜色:白色;核定载客数:5人;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650100289026;已办理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前挡风玻璃及车左尾灯灯罩有裂纹;发动机目前运行正常;该标的物轮胎为雪地胎,带备胎一个,无随车工具。)
评估价:161000元;
起拍价:151340元;
保证金:3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聚银新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聚银新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2、该标的物有交通违章扣分24分及交通违章罚款1400元未处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或聘请专家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以及存在的未处理的违章、违法罚分及罚款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3、车辆年审情况不祥,须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4、车辆现停放在米东区法院家属院内,停车费0元,该标的物目前不存在拖车费用。5、车辆牌照目前遗失,未能找到。6、有意竞买者自行了解车辆是否有发生过事故或更换过部件,法院不承担以上标的瑕疵担保责任。7、办理车辆过户时的各种税费及比率请自行向相关机构了解。8、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9、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存在的未处理的违章、违法记录的罚分、罚款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0991-3359017
法院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聚银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新疆聚银新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009658088、0991-2819065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南巷1号科技数码大厦1栋16层16-17号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