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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正义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石河子142团4营17连的三宗土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19-09-30     浏览次数:943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10日上午11时至2019年10月11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疆正义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石河子142团4营17连的三宗土地使用权:
宗地一:土地证号:师国用(2010)第142006号,使用权面积2993303.4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0年11月18日;
宗地二:土地证号:师国用(2010)第142003号,使用权面积599994.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0年11月18日;
宗地三:土地证号:师国用(2010)第142005号,使用权面积2996636.7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0年11月18日。
宗地一:评估价:16942097.24元;宗地二:评估价:3395966.04元;宗地三:评估价:16960963.72元。
三宗土地整体拍卖,总评估价为:37299027元,起拍价为37299027元,保证金:37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宏祥吉拍卖有限公司、新疆聚银新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辅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1)标的可能欠缴相关费用,故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所有欠缴费用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以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3)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评估报告》及相关文件。(4)地上作物现状为棉花。(5)标的四至界限清晰,无争议,无权属纠纷,有查封,设定有抵押权,但无担保权、地役权、租赁权、地上地下权等他项权利。(6)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路,通沟渠灌排水、通电、通讯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具备种植条件。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七、该标的物属于法院查封扣押财产,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要等待法院解封并变更房产登记信息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移交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605664.a214xv7.1.1153c405zaBw3K&path=sf-hc-right-content5#q1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1-8817729、13999971077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156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宏祥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新疆宏祥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1-2688179、13999408069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0号万国大厦1408室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聚银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新疆聚银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1-2819065、13009658088
辅助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南巷1号科技数码大厦1栋16层16-17

2019年9月9日